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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平遥警方5昼夜智破蒙面持枪盗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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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4/9/3 11: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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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面大盗持猎枪夜入豪宅    铁血神警五昼夜勇擒凶徒 
    8月26日早7时30分许,平遥古城110指挥中心接报,位于某小区的王某(化名)家中被盗,丢失现金、玉石、掸瓶等古董70余万元。王某在平遥某园区巨资兴建工厂,属省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王某家中遭此横祸,社会舆论一片哗然,社会各界众说纷纭。平遥经济发展环境蒙上了一层阴影。县主要领导闻听后对此案予以督办,要求限时破案。

蒙面歹徒

    案情就是命令,平遥县公安局局长亲临案发现场,分管副局长、刑警大队长迅速组织刑侦、技侦等部门全力协助破案,平遥县局成立“8.26”入室盗窃案件专案组,由局长亲自担任组长,刑警大队全警出动,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展开地毯式勘查。

    受害人居住的是一幢三层别墅。西墙根装饰窗户玻璃被作案人员从外面剥离,显然作案人员由此入室作案。

由于报案及时,室内现场破坏很小,保存较好。作案人员的行踪物证、足迹、指纹却很难截获。

很快根据受害人家室内监控,办案人员获得了答案,原来作案人员有强烈的反侦查意识,带了头套、手套。

在视频中,两名蒙面作案人员,一名持钢管枪,一名持砍刀。在室内作案忙而不乱,时长达1个多小时,先后三进三出盗窃室内物品。

    从现场的特征和散落物等情况分析,这是一起典型的入室盗窃案。办案民警碰到了老油条,作案人员是块硬骨头。

    局长痛下决心:“要不惜一切代价侦破此案,不破案不收兵。” 沉重的包袱压在了参战民警身上。

剥茧抽丝

    在案情分析会上,办案民警各抒已见。

    选择王家作案,作案人员从下玻璃这个细节可以看出,事先必然多次踩点,对小区基本情况及环境相当熟悉。

    蒙面作案,有两种情况:一是与受害人相识;二是平遥本地人。外地人流窜作案无蒙面的必要。

    作案人员持枪、持砍刀入室盗窃,胆大妄为,不计后果。若当事人知觉,极有可能由盗窃转化为抢劫。

    作案人员在中心现场长达一个多小时,对一楼财物大肆盗窃,心理素质较为平稳,且有强烈的反侦查意识,带了头套、手套作案,极有可能是有前科人员。

    在监控中显示有2名人员作案,不排除有第三人接应。

    作案人员在室内三进三出,每次进出时间均基本在两分钟之内,盗窃大量财物,现金、皮包、玉石、掸瓶古董等,必然要有交通工具转移或有场所予以寄放。

    根据案情分析会上的安排,大家办案民警兵分五路,一是责任区中队通过网格长调查了解小区内的人员情况,重点走访知情群众。二是视频中队围绕案发小区、路边超市、网吧、受害人住宅区监控掌握作案人员的活动轨迹、体貌特征、体姿体态。三是刑事技术人员围绕现场遗留痕迹进行再细致搜集采取。四是警大围绕现场气味进行排查追踪。五是情报中队对全县有前科的重点人员进行梳理排查。

    时间一点一滴地流逝,办案民警昼夜奋战,缜密侦查。

模拟画像

    在与受害人家属的沟通中,受害人的妻子曾谈到8月7日其刚下汽车,正要用钥匙打开家门,一名年轻男子持刀对其威胁,在大声喊来人中,该男子落荒而逃。

    在受害人家属的口述下,分管副局长进行了模拟画像。

    模拟画像是一种源远流长的刑侦技术手段。

    模拟画像是通过目击者口述,通过画笔、模拟画像专用软件等来描绘犯罪嫌疑人的面部肖像。

    在模拟画像完成后,办案民警持画像和作案人员的视频截图到看守所比对,由在押人员和管教民警进行仔细辨认。

    看守所管教民警居然把两个人全部认出来了。

    这两个人全部有前科,一个二进宫,一个三进宫。

    很快,围绕两个人的活动轨迹展开了侦查,二人曾在同一个号子里服刑,案发当晚二人曾到发案区域活动,根据视频监控,也找到了作案车辆。

    在现场,也找到了一名作案人员的指纹,更坚定了办案民警的信心。

收网行动

    锁定两名作案人员后,局长亲自坐阵指挥,分管副局长、刑警大队各带一个行动小组组织抓捕。

    没有悬念。

    8月29日晚犯罪嫌疑人田某驾车从运城回到平遥,刚下高速落入法网。同时,犯罪嫌疑人赵某也在某小区家中落网。

    经突审,二人对蒙面入室盗窃罪行供认不讳。

    8月30日,办案民警押解田某在运城起获被盗掸瓶等古董。返回平遥后,二人指认了作案现场。

真相大白

    犯罪嫌疑人田某(男,34岁,东城村人)曾因诈骗罪被判刑7个月。

    犯罪嫌疑人赵某(男,25岁,西东泉村人)曾因故意伤害判刑1年,后因寻衅滋事罪判刑1年3个月。

    二人因在平遥县看守所同一监室服刑相熟。

    2014年4月9日,犯罪嫌疑人赵某从阳泉出狱后,与犯罪嫌疑人田某相遇,二人租住在某小区同一单元内,二人多次物色平遥籍有钱人士,后选准在某小区居住的王某。

    8月26日晚犯罪嫌疑人田某、赵某驾驶汽车窜至王某小区。由赵某望风,田某将王住宅玻璃取下,破窗而入,打开大门后,两人在王某家盗窃现金、玉石、金条、掸瓶古董等财物,藏在汽车内。后二人在车内潜伏,将盗得的现金平分。早7时许混在车流中逃之夭夭。

    8月29日犯罪嫌疑人田某将掸瓶等古董藏匿于运城。次日返回平遥即被抓获。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刑拘,被盗财物均已经返还受害人,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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