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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平遥严控煤炭及其制品生产、存储、销售、使用!县域内禁止一切露天焚烧秸杆

  • sid7207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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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9/28 9:08:28
  • 来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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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绿色生活  从你我做起


亲爱的广大人民群众:

时下,我县已进入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关键期,减少燃烧劣质散煤、秸秆焚烧、野外用火等造成的环境污染,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大力创建“清洁、宜居、和谐、文明”的美好家园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和共同责任。在此,我们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践行绿色生活,从你我做起。

一、积极争做环境保护的宣传者。同呼吸、共命运,营造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维护我们的生命健康,需要我们每个人都提高环保意识,关心社会环境问题,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敬畏生命一样敬畏生态环境;主动参与宣传燃烧劣质散煤、秸秆焚烧、野外用火的危害性,争做环境保护的宣传者。

二、积极争做环境保护的践行者。远离劣质散煤,杜绝秸秆焚烧和野外用火是维护良好环境的有效举措。禁燃区内,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禁止生产、存储、销售、使用煤炭及其制品,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予以重处重罚。县域内禁止一切露天焚烧秸杆和野外用火,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秸杆和野外用火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我们每个人都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争做环境保护的践行者。

三、积极争做环境保护的监督者。倡导绿色生活,维护生命健康,需要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以身作则、踊跃监督,主动劝阻使用劣质散煤、秸秆焚烧、野外用火等行为,一经发现可向所在乡(镇)和当地派出所进行举报,争做环境保护的监督者。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改变习惯做起,争当保护生态环境的宣传者、践行者和监督者。我们相信,有了你我的共同努力,平遥的天会更蓝、平遥的空气会更清新、平遥的生活会更美好!

平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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