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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平遥顺城路印象新街4间商铺被法院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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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9/20 9: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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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顺城路154号“印象新街”项目第2号楼104、105、202、301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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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齐全,无不动产权证书,已查封,张贴封条,配有上下水、电、地暖、空调、消防等设施设备,三层带阁楼,仿民国建筑,墙体外层包古砖,钢筋混凝土结构,建成年代2017年,建筑面积579.51平方米,朝向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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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物位置山西省 晋中市 平遥县顺城路154号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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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平遥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平遥县顺城路154号“印象新街”项目第2号楼104、105、202、301号商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平遥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20日10时至2021年10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山西鸿坤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平遥县顺城路154号“印象新街”项目第2号楼104、105、202、301号商铺。

起拍价:8053300元,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30000元。

标的基本情况摘自山西家豪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晋家豪房估JD字(2021)第172号评估报告。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发布日至拍卖开始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联系人:董仲科

联系电话:0354-5632206、18734456231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竞买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须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关部门查询了解标的的全面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过户费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5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交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10月31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户 名:平遥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遥县支行账 号:04355001040018649(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行 号:103175935500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354-5632206法院咨询电话:0354-563220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平遥县人民法院咨询。

平遥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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