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全县各经营性单位、食品生产加工单位:
根据平遥县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2号、3号通告,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县各类粮油蔬菜超市(商店)、药店等疫情防控必需、民生保障必需经营性单位,疫情期间原则上要正常营业,切实保障群众生活需要。要按规定做好佩戴口罩、通风换气、消毒消杀、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一律不得营业,整改到位后方可营业。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稳定市场价格。
二、除上述疫情防控必需、民生保障必需经营性单位外,其他所有行业经营性单位、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包括所有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仍暂停营业。县人民政府未另行通告前维持目前状态,坚决杜绝违禁复工。
平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3日